吉林省政府日前出台了《全省性会议管理办法》,对会议的会期、规模、程序等作出了具体的限制和要求,以期通过这些“硬约束”指标深入倡导“开短会、讲短话”的风气。(《中国青年报》4月16日)
“小会天天有,大会三六九”,“台上讲得天花乱坠,台下听得昏昏欲睡”,“会海”泛滥成灾早为国人所诟病,其恶劣影响人所共知。吉林省规定,省政府召开的会议一般不超过1天,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系统会议一般不超过半天,工作部署性大会原则上只安排一位领导讲话,省政府常务会议汇报人的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等等。规定不可谓不细,决心不可谓不大,似乎根治“会海”指日可待。
可问题是,这样的规定真的切实可行吗?就拿汇报时间15分钟的规定来说,事情有简单有复杂,就像人的饭量有大有小一样,岂能靠“一刀切”来整齐划一?就算时间上能够精确控制,讨论不充分,作出的决策不切实际,能算得上成功的会议吗?
众所周知,会议是通过群体协调来解决问题的一种途径,因为需要沟通交流、集思广益、融合观点、消解矛盾、形成决议,所以天生容易造成争论不休、悬而难决,甚至旷日持久的弊端。要走出“会海困境”,紧紧依靠对会议时间的生硬限制,是远远不够的,更重要的是必须对会议制度本身进行精巧的安排,使之拥有适当的规则与机制,来平衡和协调会议各方,并进而提高会议的效率和质量。
人们常常羡慕美国人开会不但少而且短,殊不知,美国人也曾经历过“马拉松会议”的糟糕时候。140年前,美国南北战争期间,有一个年轻的陆军中尉亨利·马丁·罗伯特,在奉命主持地方上一次会议时,遇到了议题上的分歧,结果争论无休,什么决议也没能达成。此后,罗伯特致力于寻找好的开会办法,以避免由于利益冲突、信仰差别、经验不同等原因所导致的分歧与拖延,其结果是导致《罗伯特议事规则》的诞生与成熟。
《罗伯特议事规则》包罗万象,内容非常详细,有的规则专门针对主持会议的主席,有的规则则针对会议秘书,还有大量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包括不同意见应该如何提出与表达,会议辩论应该如何进行,会议分歧时如何表决,等等。正是随着这些规则的不断完善和被美国公民的逐渐接受,美国人的会议逐步纳入文明、严谨、有序、高效、公平的轨道之中,过去那种粗鲁、混乱、冲突、低效的“会议病”才得以根治。孙中山先生曾在1917年拟定了一本《民权初步》,教人如何开会。据说,根据的就是《罗伯特议事规则》这套西方社会通行的会议操作程序。
国人在羡慕美国人脱离“会海”之苦的时候,却只将眼睛盯在如何机械生硬地规定会议时间上,而没有看到“议事规则”这个保证会议高效、有序的根本所在。这不能不说是件憾事。那么,我们今天能不能下点工夫,拜《罗伯特议事规则》为师,逐步形成我们自己的会议规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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