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存功、高俊通讯员赖国基报道:为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发展”的精神,加快推进福建省民航事业发展,4月5日,民航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在福州正式签署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民航发展会谈纪要,民航总局局长杨元元和福建省省长黄小晶分别代表民航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在纪要上签字并致辞。福建省省委书记卢展工出席了签字仪式,民航总局副局长高宏峰,福建省副省长李川、苏增添,民航总局相关司局及福建省有关方面负责人出席了签字仪式。
杨元元说,加快福建民航事业的发展和民用机场的建设,有利于促进福建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发展尤其是革命老区的发展,对于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在充分调研和沟通协商的基础上,民航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就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民航发展的有关问题形成了广泛共识,并共同签署《关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民航发展会谈纪要》,这是福建民航发展的一件大事。
根据纪要,“十一五”期间,民航总局和福建省政府将按照“建设枢纽、培育骨干、拓展支线、完善体系”的民用机场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大对福建省民航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在发展规划上,双方将共同研究制定海峡西岸经济区民航发展规划及民用机场中长期布局规划。福建省将加快建设以福州长乐、厦门高崎机场为枢纽,以泉州晋江、武夷山机场为骨干,三明、连城等一批小型机场为补充的海峡西岸民用运输机场区域性网络集群;在投资补助上,民航总局为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对福建民用机场建设项目参照中西部地区政策给予补助,地方政府也将会同有关项目单位筹措资金加快机场建设;在航路空管上,积极开展沿海航路资源开发工作,共同推进新航路建设,根本解决东南沿海航路、空域资源紧张状况,提高航班正常率,民航总局将安排资金用于福建省内民航空管设施建设;在航线扶持上,双方一致同意采取特殊政策支持福建机场增开国内外航线、航班,合理设置航线,安排航班时刻;支持基地航空公司做大做强,鼓励更多航空公司入驻海峡西岸机场;在推进支线航空和红色旅游发展等方面给予政策性扶持,支持福州机场利用第五航权增开国际航线;在资源保护上,双方表示将采取严格措施,合理规划布局和预留机场建设和发展用地,切实保护机场环境及净空,确保规划的全面落实和民航事业可持续发展。福建省将研究出台加快机场建设和民航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机场建设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地方有关税费给予必要的减免,为机场建设和民航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协调机制上,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效的沟通协调工作机制,民航总局规划发展司与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为双方协调办事机构,牵头负责民航总局与福建省政府协商议定事项的落实。
双方还协商表示,将努力扶持和培育航空市场,促进福建与台湾的民航合作与交流,形成海峡两岸航运便捷的主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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