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民航总局党委对建设和谐民航作出部署,明确提出:“今后一段时间,要继续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在保持民航快速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发展质量,优化民用航空结构,促进民航弱势部分的转变,逐步实现民航业均衡协调发展。”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民航和谐与科学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通用航空与公共运输航空是民航发展的两翼,都是民用航空的重要组成部分。通用航空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公益事业中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通用航空的发展远远落后于公共运输航空的发展,却是不争的事实。因此,促进和谐民航建设,必须加强宏观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振兴通航事业,使通用航空在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实现民航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建设和谐民航必须
实现通用航空的振兴
民航事业的全面协调发展,是和谐民航的重要条件。新中国成立后,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作为中国民航的两翼,几乎是在同一时期、同一历史条件下起步的,并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缓慢成长。随着我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国运输航空发展突飞猛进。在特定的历史环境下,通用航空还未摆脱计划经济的樊篱,市场相对萎缩,发展极其缓慢,发展前景尚不看好。多年来,民航从通用航空队伍抽调了大量飞行员、机务员和管理人员等补充运输航空,为大力发展航空运输奠定了基础。当前,我国民用航空运输发展持续快速增长,已成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航空运输系统,正在从民航大国向民航强国迈进。相比之下,我国通用航空虽然有67家通航企业,但一年飞行作业小时仅8万小时,面临的困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较多,影响和制约着民航的和谐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民航要和谐,通用航空更要发展。没有通用航空的振兴,就没有中国民航的强大,也就谈不上实现民航强国的目标。因此,振兴通用航空,要坚持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均衡发展的理念,统筹通用航空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切实解决通用航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真正使通用航空步入安全有保障,服务领域宽,经济效益好并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振兴通用航空
应实施的发展战略
民航总局党委贯彻党的重大战略思想及工作部署,提出建设民航强国、构建和谐民航的奋斗目标,是推动民航迈进科学发展轨道,更好地服从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行业总体发展战略。构建和谐民航,实现均衡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就要抓住涉及面广、关键性的问题集中力量加以解决,达到以点带面、相互促进、系统发展的目的。没有通用航空的强大,中国民航的强大是不完整的。因此,应积极实施通用航空大发展战略,扭转通用航空落后于航空运输发展的现状,使其基本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求。
(一)实施通用航空优先发展战略。通用航空作为我国民航的重要组成部分,离实现运输航空与通用航空协调发展的目标要求差距甚远。因此,要使通航与时俱进,加快发展步伐,必须从体制、机制、政策、措施等方面将通用航空发展放在优先的位置,采用多种渠道、多种手段促进通用航空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型的步伐,促使通用航空的市场需求和市场结构发生深刻的变化。
(二)实施市场需求引导战略。我国民航要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现代社会大环境下发展,通用航空除了要继续做好传统的农林、工业作业外,还要大力开拓新的市场热点项目,如:旅游观光、短途客货运输、公务飞行、私人飞行、医疗救护、城市治安巡逻、缉私巡逻等。开拓新的市场热点,一要支持鼓励通航企业做强做大,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二要引导企业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三要通过价格等相关政策引导需求选择。
(三)实施持续协调发展战略。要使通用航空步入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和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建设多样化、个性化、区域的、公益的、私用的等适应市场不同需求的通用航空企业群体为主线,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积极扶持通用航空发展,加大通用航空飞机、机载设备、机场设施等方面的投入,改善通用航空保障环境,把通用航空发展成为在服务范围、服务质量、经营项目上基本能够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
(四)实施科教振兴通用航空战略。要使通用航空落后于航空运输的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扭转,必须实施科教兴业战略,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实施科技振兴通用航空战略,加大对飞行、技术、管理人员培训的力度,采用现代化的飞行装备及通讯设施,不断改进管理技术和手段,提高通用航空的安全可靠性、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航空业。
振兴通用航空的政策措施
构建和谐民航,应根据通用航空市场发展趋势,从行业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正视通用航空发展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为通航产业振兴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强化通用航空发展的体制机制。通用航空发展政策的基本原则,应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优先发展为目的,加快通航企业的现代化建设,培育发展现有企业,促进中小型通用航空企业重组和改造。尽快出台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通航发展政策性规划,引导扶持通航健康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地方、部门、国内外企业等兴办符合市场规范的通航企业,并重视非经营性通用航空和个人飞行的发展。通航企业要实施属地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发展的机制,争取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支持,把通用航空融入政府区域经济发展的战略,为通航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调整通用航空作业的价格政策。产品的价格是实现交易的不可或缺的条件。通用航空的价格政策,应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符合通用航空的价格体系。对于竞争性通用航空服务,应依据成本和市场供求关系,企业自主定价,企业收费标准实行备案制度。民航管理部门依据备案价格年初向社会公布通航上一年的平均收费价格水平。对于公益性通用航空服务,如:农林飞行、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等,民航管理部门应协商国家有关部门调整通航作业等公共支出政策,在通航作业费用负担上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实行谁收益谁付费;对于公益性通航飞行作业项目的支出,应按公共财政负责支出的原则,纳入当地政府归口部门管理的预算中,并按公司的实际作业量和相关收费价格水平在财政预算中支付解决。
(三)调整通用航空市场准入办法。按照民航法及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降低准入门槛,简化通用航空市场准入的许可程序,研究制定除企业法人外的其他类型企业、事业单位主体进入通航经营领域的管理制度与办法,鼓励全社会投资通用航空业。对于社会投资兴办的通用航空企业,实行筹建备案制度,达到相关运营条件并通过运行审定合格后,一并审核颁发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加快通用航空市场化建设,扩大通用航空经营领域,刺激市场潜在需求。
(四)加强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民航总局和各地区管理局应从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改进服务入手,增强对通用航空行业管理的主动性,以安全管理为主线,以安全运行为目标,依据法规对其经营活动实行监督。按照国际惯例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循通用航空自身发展规律,建立和完善飞行标准、空管保障、航空器适航、机场管理、安全保卫和购租飞机等管理的法规体系和标准体系,为通航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
(五)改善通用航空的保障环境。民航总局应借鉴国外经验,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低空空域管理改革,在保证军事航空、公共运输航空飞行的基础上,制定低空空域划分的标准,形成科学合理的运行机制,为通用航空发展创造有利的空域环境,最大限度地满足通用航空发展的需要。重视制定通用航空机场审批规章和程序,推动通用航空机场、临时起降机场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通用航空的全面发展,为构建和谐民航奠定坚实基础。(作者单位:民航华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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