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谴责经济重罚遏制富人名人超生
■冯  风

  近年来,“名人富人罚着生”的现象在一些局部地区有所抬头。鉴于名人、富人超生的恶劣影响,2月28日,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计生委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认为这属于钻了政策的漏洞。他表示,人口计生委对于这部分超生人群的态度非常明确,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名人、富人必须按照相应的法规接受惩罚。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拟出台政策,严惩富人、名人超生。超生的富人、名人,将不仅受到经济上的重罚,而且会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将不能参加各类奖项的评选。
  浙江省有关部门近日作出规定,富人、名人超生,将被征收高额社会抚养费,如果是情节和性质恶劣的,还将予以公开曝光,并决不姑息。
  无独有偶。辽宁省一位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对于富人、名人超生的,应当取消其相应的社会荣誉。眼下,辽宁省计生部门正在收集典型案例。
  超生是挑战国家政策
  国家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司长于学军表示,去年,人口计生委曾在4个城市进行了调查,发现名人、富人超生绝大部分都是超生二胎,只有10%的是超生三胎。
  于学军强调,考虑到他们大部分都并不惧怕罚款,而是注重名誉。因而国家人口计生委计划将建立一个不良记录档案,一旦富人名人超生了,他们就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谴责的双重惩罚,包括他们将不能参加各种奖项的评选等。
  辽宁曾经出现过名人、富人超生的案例,对此辽宁省政协委员、辽宁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牟维勇说,在超生队伍中,高收入人群的数量正在增加,绝大多数为私企老板和个体经营者。以沈阳为例,2000年以来,先后查处了700多例计划外生育个案,其中,超生者绝大多数均为高收入者。而在此前的10年期间,沈阳有关部门只查处了76例高收入人群超生的个案。
  不少老百姓认为,富人、名人超生,正在挑战我国计划生育政策。
  辽宁省人口专家曹景春认为,有钱人想超生,且态度颇为嚣张,这已经不是多生一个孩子或少生一个孩子的问题了。
  沈阳市民孙女士说,这几年,不少富人、名人想多生就多生,想生几个就生几个。可咱们老百姓若是想多生,政府部门却管理得非常严格。
  计生政策规定,超生者除按照规定交纳一笔社会抚养费外,若是国家公职人员,将受党纪、行政处分。而对于富人、名人,缺乏有效的惩处办法。
  浙江省一位计生干部认为,公众对于富人、名人超生现象非常关注,这些人往往是社会公众人物,社会影响较大,他们本应成为遵纪守法的典范,可一些人却恰恰相反。遏制公众人物超生,必须采取严格的措施。
  辽宁省计生干部孙永笑认为,富人、名人违反政策超生,不仅仅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问题,还应该受到社会公德的谴责,让他们在社会荣誉上受到损失。
  既狠罚,又曝光
  两年前,曹景春针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建议相关部门严格惩罚制度,及时制止这一超生现象。他的提议,被大多数计生干部认同。
  曹景春认为,政府对超生者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带有“罚款”性质,如果富人、名人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超生,他们就没有理由得到社会荣誉。他建议有关部门,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超生者,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取消其代表资格或委员资格。
  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章文彪表示,对于这些高收入人群,浙江省将征收高额的社会抚养费,如果情节和性质恶劣,将予以曝光。
  目前,浙江省已经在征集典型案例,择日向社会公布。
  如此措施,会不会造成计生政策执行中新的不平等?不少计生干部认为,眼下,计生条例对超生违规行为的处理,有很多办法,例如,有的党员干部因为超生被开除党籍、公职,相比之下,取消富人、名人的社会荣誉,应该算是比较轻的处理。
  据悉,广东省在全国率先推行了对高收入阶层超生加重处罚的措施。一般情况下,在广州、深圳等经济发达地区,超生一个孩子,至少要征收十几万元的社会抚养费。超生多个孩子,还要乘以超生子女数的倍数。高收入者还要对其超过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部分按一至两倍征收。有报道称,深圳的一个超生家庭被征收了78万元。
  超生影响社会公正
  沈阳市一位计生干部说,目前,辽宁省查处超生最多的“大款”4次结婚,生育5个孩子,尽管这是极个别的案例,但所造成的影响却极其恶劣。
  近年来,富人、名人生育两个孩子的现象突出。曹景春认为,这反映生育“两孩”的意愿仍然影响着少数中国人,特别是先富起来的一些人。“儿女双全”是少数富人、名人的梦想。
  “名人超生除了法治,还需要德治。”人口计生委政策法规司于学军告诉记者,“我们现正在和有关部门沟通,如工商联、企业家协会、非政府组织等,希望通过共同协商,将名人超生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人口计生委宣教司司长张建建议,名人超生应该面临社会的谴责,他们将受到经济和社会谴责的双重惩罚。
  对富人名人超生现象,曾经有专家建议国家在刑法中增设相应条款,对这类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建议引起了广泛争议,许多人拍手称快,但也有不少人质疑其法理基础和可行性。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教授认为:“这就好比‘红灯停、绿灯行’,难道有钱就可以违反吗?”翟振武认为,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在我国特殊国情的背景下,对公民生育权作出的一种“暂时限制”,是所有公民都要遵守的“社会契约”。违法生育者上缴“社会抚养费”,只是控制违法生育的一种手段,不是目的,绝不意味着有钱就可以多生。社会抚养费的实质是因违法生育违反了社会契约而受到的经济和道义上的惩罚。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对违法生育是一种处罚,但孩子是无罪的。虽然目前少数富人的超生不会对整体的人口控制产生太大影响,但会破坏社会整体公正,加大贫富差距拉开后的社会矛盾,使人们对计划生育的合理性产生怀疑。”
  在我国人口基数庞大、人口仍呈净增长态势、人口对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仍很沉重的情况下,超生现象必须要遏制,仍需要下工夫保持低生育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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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腾讯网新闻中心联合实施的一项在线调查显示,在7917名志愿参与者中,67.9%的人感觉“现在富人、名人的超生现象相当严重”。
  参加调查的公务员史先生认为,过去的“超生游击队”主要在农村,而现在的“超生新贵”多是一些成功人士。“少数名人、富人以及领导干部,完全不在乎计划生育部门高额的‘社会抚养费’,更不为孩子出生、成长、教育的花费发愁,他们各有各的理由,各有各的方式,最终达到同一个目标——多生一个孩子。”
  对于名人、富人的超生行为,61.1%的人感觉不公平,“凭什么有钱就能违反基本国策”,49.5%的人坚持认为“生育权面前应该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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