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思平报道:为加强航空安全,根据国际民航组织的建议,香港机场和澳门机场在检查机场离港旅客手提行李中的液体、凝胶和喷雾类物品时,实施新的保安规定。
香港机场民航处李天柱表示,从3月21日起,根据香港国际机场将实施的手提行李新规定,所有旅客随身携带的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均需以容量不超过100毫升的容器盛载。任何容量大于100毫升的容器,即使未装满液体、凝胶或喷雾类物品,也不予接纳。所有盛载液体、凝胶及喷雾类物品的容器,均应储存于1个容量不超过1公升、并可重复密封的透明塑料袋内,并需确保塑料袋完全封妥。经过安检站时,装有容器的塑胶袋应与随身行李分开摆放,以便检查,每名旅客只可携带1个装有容器的塑胶袋。所有药物、婴儿奶粉和食品以及特别饮食所需物品,经查证后可获豁免。
李天柱强调,将严格执行国际民航组织提出的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所有旅客均须遵守新的手提行李规定,并呼吁旅客在接受保安检查时,稍作忍耐。香港机场管理局将和香港机场保安有限公司合作,确保备有足够人手及保安设施,实施香港民航处指示的保安措施。
3月1日起,澳门国际机场在实施安全检查时,旅客随身携带(或手提)液体、胶状及喷雾类物品每瓶不得超过100毫升,并且规定上述物品须用透明塑料袋装载,所有澳门国际机场出境及转机旅客必须遵守。
这次受规范的物品包括水、汤、糖浆、果汁或其他饮料等液体,还包括牙膏、剃须膏、发用啫喱膏、唇彩、面霜、睫毛液、液状唇膏及其他相同黏稠度的凝胶状物、膏状物、乳液、雾化剂。除托运行李外,所有旅客随身携带(或手提)的每一液体容器的体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同时还规定,所有液体容器必须放于不超过一公升(或20厘米×20厘米),且可重复密封之透明塑料袋内。当所有液体容器被放于塑料袋内时,塑料袋必须可以完全密封。每位旅客只可携带一个上述的塑料袋,且在通过安检站时必须交予检查人员检查。
澳门机场表示,为使安检站的X光检查仪有效检查,有关塑料袋必须与其他手提行李、外套或手提电脑分开,通过X光检查。新安检程序并不规限在旅程中必须携带而备有医生处方药物、婴儿奶粉/牛奶、婴儿食品或特殊饮食要求所需的液体或胶状物品,不过旅客需提供识别有关液体性质种类的适当证明,并向安检人员申报,获得同意后方可携带上机。
据悉,除澳门机场外,亚洲国家或地区包括日本、韩国等也将于同日推行该项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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