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友现象”透析
■夏  季

  
  “为让家中父母安心,特欲租一女友春节回家一起过年,租期7天……”春节期间,一些大学BBS上、张贴栏里,冒出这样的“租人”启事。“租女友回家过年”并不新鲜,今年更变成了一种“时尚”。“尽管是敷衍,但总是善意的,是想安慰父母。这是对老人的一种尊重。”湖南一位大学生对此评价说:“租女友又不是随便胡来,和感情没有关系。找不到女朋友不是他们的错,在感情上举棋不定,正说明他们在寻找一份真感情。”社会学人士则认为,将人和情感商品化的意识值得警惕。
  爱情可以出租?
  记者在上海交通大学的BBS上看到这样一则帖子:“亲爱的姐姐或妹妹:你们好!因为本人没有女友,每年回家过年老爹老妈必是唠叨准备了一箩筐,今年欲租个女友回家过年,期限4天……本人郑重承诺:不发生亲密关系,同时严格为您保密。”
  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的一位陈姓研究生介绍,去年“国庆”期间,一位室友就曾“租”了一位师妹回家……
  不久前,一位家在山东的北京大学大四男生公然在学校的公告板上张贴“通告”:“因为以学业为重,所以感情上一片空白。父母年事已高,去年春节我立下‘军令状’,所以想租一个年龄和学历相当、诚实善良的女生一起回家过春节。”该男生还注明“租期为10天,租金1000元,负责往返车费”。
  2006年,电视剧《出租女友》在上海拍摄完成并上映。《出租女友》主要讲述女主角唐甜甜为了帮助同学还债,在金钱的重压下,与男主人公汤克签下合约,只要给4万元就可以成为汤克的名义女友,两人互相促进对方学业,共同进步。制作方表示,拍摄该剧主要是反映目前部分青年人有着“宁愿坐在大奔里哭,也不骑着自行车笑”的功利主义的想法,希望该电视剧能引起社会的关注和共鸣。
  有婚介瞅准了这种特殊的“出租”行业。据媒体报道,湖南有一家婚姻介绍所,从事“租友”中介服务。根据自己拟定的《租交异性朋友协议》,婚介所收取480元中介费用,“只从中起到协调作用,具体的服务费用由租赁双方协商”。有女方还要求,以女友身份跟随男方回家过年期间,“对方父母、亲人送的红包归女方所有”。
  无奈与虚荣
  “家里的同龄人纷纷结婚生子,而自己连个对象都没有,每次回家看着父母干着急,心里很不是滋味。租个女朋友暂时‘稳住’他们,也不失为一个权宜之计。”上海交通大学农学院的陈姓研究生说。他说,已经有多位朋友尝试租个女朋友回家了。
  安抚父母的情绪,成为许多年轻人“租友”的动机。此外,不乏有些“好面子”的人,是为了满足虚荣心。2006年,记者曾在上海一所高校的BBS上看到一个“国庆期间租赁女友”的帖子。发帖人小李称,因自己在国庆期间要参加朋友的婚礼,希望能租一天“临时女友”陪同前往。要求对方长相漂亮,个头不矮于1.65米。
  发帖人称,自己有一份不错的工作,但因为找不到女友,在以往的同学聚会中,常受到挖苦和嘲讽,所以为了不再因为没有女友而受辱,他想出了网上征女友的办法。对于应聘者,小李要求“越漂亮越好,要能在婚礼上为我在朋友面前撑起脸面,让他们都羡慕”。
  搜狐网最近进行的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对于“如果你没有女(男)朋友,你会租一个回家过年吗?”14.29%的网友选择“会”,因为“家里人都催,还是先租一个带回去应付”;85.17%的人选择“不会”,他们认为“没有就是没有,租一个多别扭啊”;36.54%的人认为“租女(男)朋友回家过年”“很正常,是个好办法”,而63.46%的人表示“不太好,家里人知道了会心寒”。
  上海图书馆工作人员张女士的儿子已经31岁,在杭州下沙一家IT企业做工程师。张女士和丈夫已经开始为儿子的“对象”问题着急,并已为儿子买好一套新房,无奈儿子至今依然单身。但是张女士对“租友”坚决说“不”。她说:“如果儿子为了让我们一时高兴而花钱租个女友回来蒙骗我们,这简直是一种耻辱,完全不能接受。”对于子女的感情,家长们求之心切,但总体上还是持一种“宁缺勿骗”的态度。毕竟,在他们看来,感情不是可以“忽悠”的。
  租友需慎重
  尽孝是心意,更是一种责任。表达孝心的方式有很多种,是发自内心,还是敷衍对待,父母心知肚明。亲情是发自内心的关爱和奉献,而不是欺骗和谎言,如果连亲情都需要借助租赁来表达,这样的亲情还有何价值可言?
  针对“租友现象”,记者采访了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张思宁,她认为,“租友现象”是由两代人之间价值观的碰撞、冲突所产生的。老一辈人的传统观念是以亲子关系为中心,都想让孩子早些结婚生子。而现代年轻人的观念是以夫妻关系为中心,更看重夫妻间的感情,因此不会轻易谈恋爱、结婚,但年轻人又不想让老人伤心,为了迁就老人,就产生了这样的举动。
  张思宁认为,因为双方都不了解,在“表演”过程中会产生很多意想不到的事,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伤害。真戏不能假做,假戏也不能真做。对于没有男女朋友这样的事实最好的办法就是坦然面对。这对年轻人来说很容易做到,但对老人,需要有一个思想转变的过程。
  上海大学社会学教授胡申生认为,子女为安慰父母而“租友”,如果老人生命垂危,而给予其精神安慰,是个特例,也算情有可原,但是如果普遍出现这种现象,就很成问题。于亲情方面来说,自己回家带不带男(女)朋友不是衡量“孝”还是“不孝”的标准,如果用“租友”这种方式来敷衍和欺骗父母,其实是对父母不尊重,这不是一种尽孝,反而是一种不孝。其次,爱情是神圣的,应该建立在彼此尊重和感情的基础上。当“被租方”看在金钱的分上把爱情当作一项“任务”来完成的时候,就是把爱情作为“盈利”的手段。
  此外,此类“租友”事件中,受骗上当的事时有发生。有女性遭性侵犯,有男方被女方窃取钱财,“赔了夫人又折兵”。专家提醒,即使双方订有所谓的“协议”,“租赁”双方的人身安全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人们对这种“租友”决定一定要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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