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春运的开始、航班的增多及客流量的增加,人们对航班正点的期望值也会变得越来越高。一遇航班延误,与人们顺顺利利过大年的想法有出入,有人还会怨天忧人,甚至扰乱秩序,违法乱纪,加剧航班的不正常。这种情况与旅客不了解实际延误情况,或旅客仅凭有限的信息判断,不相信机场有关部门的解释有关。事实上,旅客道听途说得到的信息是不全面的,在缺乏依据的基础上,因缺少专业知识,主观猜测更是不可取的。
比如,经常有这种情况:天气适航,且在始发机场航班正点起飞了,但到达目的地机场时却比航班时刻表时间晚到了。遇到这种情况,等待接机的亲友会着急盼望,影响行程安排;若旅客要中转,航班时间衔接又紧,旅客可能会因前一航班晚点而影响乘坐下一航班。
出现这种情况,往往是由于航班受到了高空气流方面的急流或西风带出现异常的东风气流的影响。旅客可以查询民航北京气象中心网站,提前得知这一情况。
高空急流的影响
气象上,风向是指风的来向。我国绝大部分地区处于中纬度西风带,高空为由西向东吹的西风气流。所乘航班若自西向东,顺风而行,那么航班飞行时间短、燃油消耗少,到达时间早;若所乘航班自东向西,逆风而行,航班飞行时间长、燃油消耗多,到达时间迟。
由于目前的大中型班机的巡航高度都在9000米以上飞行,飞行高度层与高空急流的高度较为接近,高空急流的影响较为显著。如若起飞机场与目的地机场的距离正好为800公里,巡航速度为800公里/小时的班机,若不计高空风的影响,将在起飞后1小时内到达;但若航班向西飞行,在航班飞行的航路高度层上,正好有40米/秒的西风高空急流时,巡航速度为800公里/小时的班机,因高空急流的影响速度会减小为666公里/小时,班机将在1小时20分后到达,即晚到了20分钟。
这种因高空急流影响向西飞行的远距离航班,正点起飞后晚点到达的情况在冬春季节较为常见。如2005年10月23日,A320-214型2379号飞机,执行MU2356(上海—兰州)航班,飞行高度10800米,因航线上风速达80米/秒,飞行时间2小时54分钟,比平常多飞26分钟。因该航班晚到,致使该机执行的下一航班
推迟57分钟起飞。
2006年1月7日,在兰州中川机场,进出40个航班中有3个因航路急流延迟到达或起飞。2007年1月6日下午,一架由上海飞往乌鲁木齐的航班,因从上海起飞至河西走廊的星星峡航段上高空风速在80—170海里/小时之间,高空急流对飞行的影响很大,飞行速度较慢,飞行时间较长,致使航程油量消耗大,最后在敦煌机场中途加降,加够规定油量后才飞往乌鲁木齐机场,造成到达时间延迟1小时左右。
航班延误细思量 天气原因不补偿
乘坐飞机的目的是为了安全、迅速、便捷。但由于天气等因素的影响,飞机到达时间难免会与航班时刻表计划的时间出现偏差。遇到延误个别旅客因心情激动会要求航空公司给予赔偿,同行的旅客也会受其鼓动,参与其中与航空公司争执不下,拒绝登机,造成更长时间的延误,甚至使该机执行的后续航班延误。
事实上,根据国际惯例天气原因引发延误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同样,根据国内法律的相关规定,天气原因引发的延误,旅客也不能获得赔偿。天气原因是自然现象,航空公司无法改变,即无过错。同时,航空公司因航班的延误,遭受着直接的经济损失。如在因高空急流或西风带偏东气流影响延误的飞行中,以A320-214型为例,在空中多飞一小时,将增加2.5吨的燃油,仅此一项将增加约1.3万左右的直接成本。此外,还有人员成本、服务成本、设备损耗等成本将更多。因此,航空公司在天气原因延误时,不给旅客补偿是有一定道理的。
作为旅客,也应从“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的角度对天气原因引发的延误给予理解,与航空公司积极配合,将航班延误的时间减少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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