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听到一些员工在座谈讨论和向上级提建议时,习惯用“以人为本”这一词语。这本来无可非议,但在现实中,少数同志却未能正确理解它的含义,往往把以人为本理解为“以我为本”,从而脱离实际和背离上级政策规定提出一些不合理、不现实的要求,如果这些要求得不到满足,就认为没有以人为本。这不仅是认识上的偏差,也是对以人为本的曲解。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胡锦涛总书记对“以人为本”的重要论述十分明确地指出,以人为本的“人”,是指最广大人民群众。笔者认为,作为企业自身来说,就是要尊重员工的主体地位,发挥员工在企业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作为党员来说,就是要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本质,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作为员工来说,就是要坚持和维护企业的利益,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由此可见,以人为本的“人”,就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某个人了。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以人为本”的问题,我觉得应着力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强化大局意识。上至国家或下到一个企业,人人都需要不断强化大局意识。有了大局意识,才能在本职岗位上有所作为,才能有以企业为家的集体荣誉感,才能时时事事为企业着想,为企业争光。因此,必须把个人的发展和要求融入到企业的战略目标和共同利益之中,这才是以人为本的核心所在。
尊重员工的民主权利。当前员工的民主意识、参与意识普遍增强,这就要求我们一方面既要尊重和保障员工的民主权利,同时也要搞好正确的集中,使民主和集中相辅相成、不可偏废。
合理区分员工的需求。随着企业的发展,员工的需求也在不断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新的视角去审视,用新的办法去解决。对合理正当的需求,有条件的应尽力帮助解决,不合时宜、不切实际的需求,应加以引导,做好疏导工作,该严的要严,该堵的要堵,只能在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及条件许可的范围内给予满足。
关心员工的成长进步。员工的个人发展进步是企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级领导既要重视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发挥员工的聪明才智,在充分鼓励员工展示自己的同时,也要引导他们把组织的关怀化作干好本职工作的动力,敬业爱岗,防止和克服只要组织关心,不要组织纪律的倾向。
总之,我们各级领导、每位员工都应正确地去理解和把握好“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努力实践,促进企业的发展和员工才能的发挥,只有这样的“以人为本”才是上下所追求和期盼的。 (作者单位:东航安徽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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