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事故如何赔偿

  (续上期)
  7.为什么非托运行李不能按照损失价值赔偿?
  答:按照民航总局的规定,非托运行李仅指零星小件物品,这部分物品属于旅客个人保管,如果发生运输事故,旅客应承担相应的保管责任,因此在国内航线上,承运人最多只能赔偿3000元人民币。
  8.为什么不能按照最高限额赔偿损失?
  答:根据民航法的规定,承运人只对旅客行李损失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旅客出示证据,能够证明损失的程度达到或超过了最高限额的标准,承运人才会按照最高限额赔偿。
  9.“华约”和“蒙约”赔偿有什么区别?
  答:“华约”以行李的公斤为赔偿计算标准,每公斤20美元为限;“蒙约”对行李最高的赔偿限额为1000特别提款权。
  10.为什么行李损失不能按照新公约赔偿?
  答:这种情况通常是因为旅客所乘坐航班的始发地或目的地国家(地区),没有加入1999年“蒙特利尔公约”,所以只能按照1929年“华沙公约”的标准,即每公斤20美元办理行李赔偿。
  11.只要符合“蒙约”运输条件,就能得到1000特别提款权吗?
  答:当然不是。承运人在确定旅客行李损失的赔偿额时,首先要看旅客行李的实际损失是多少,旅客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
  12.我不能接受行李限额赔偿规定,怎么办?
  答:旅客在与承运人商谈赔偿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咨询律师或业内人士,进一步详细了解行李运输和赔偿方面的情况。因此旅客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13.因为行李损失,我能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吗?
  答:航空运输事故的行李赔偿,一般属于违反合同案件,因为不同于人身伤亡案件,所以在精神损害赔偿上,很难得到法庭的支持。
  14.交了“行李逾重费”的行李丢失了如何赔偿?
  答:这类行李如果丢失了,承运人应该凭旅客手中的“逾重行李费收据”退还行李逾重款,然后按照普通行李赔偿。
  15.交了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行李如何赔偿?
  答:承运人应该按照已经付费旅客的行李的声明价值给予赔偿。
  16.被偷窃的行李是否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答:不是,承运人对于被偷窃的行李损失,同样按照限额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7.能不能在国内得到外币赔偿?
  答:不能。很多朋友出国旅行后,回国时行李出现事故,虽然用外币购买了一些生活物品,但是回国办理索赔时,因外币目前尚不能在我国流通,所以承运人只能按照我国法律的要求赔偿人民币。
  18.小动物死亡或伤残了怎么赔?
  答:承运人规定,旅客托运的小动物不能办理“声明价值附加费”,所以如果是承运人的原因造成小动物伤亡,也仅在限额内赔偿。
  19.合并交运的行李怎么赔偿?
  答:如果两个人同行前往一个目的站,可以办理行李合并交运手续。这种行李发生问题,旅客索赔时需要提供同行人的机票或登机牌,承运人可以按照旅客各自享受的重量合并赔偿。
  20.怎么能够得到更多的赔偿?
  答:在限额赔偿的条件下,能得到高于限额赔偿需要符合以下条件:行李的实际价值确实高于限额并且行李托运时办理了声明价值附加费手续并交纳了费用,或者在办理行李托运前,购买了商业保险。
  21.商业保险能代替承运人的行李赔偿吗?
  答:不能,旅客购买了商业保险,行李赔偿时并不能因此而免除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只是在行李的赔偿额不足时,可以通过事先购买的商业保险从保险公司得到损失的差额。
  22.不能确定行李重量时如何赔偿?
  答:行李受到损失时,如果不能确定损失的重量,承运人应该按照旅客享受的舱位等级计算赔偿额。如:普通舱旅客免费的交运行李重量为20公斤,赔偿费最高不能超过100元×20公斤=2000元人民币。
  23.不是旅客本人,能办理赔偿手续吗?
  答:可以,如果旅客因为自身原因不能办理赔偿手续,可以委托其他人办理,但是必须向承运人提供旅客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杨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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