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在美国强制推行ATSC数字电视标准的大限——2007年3月1日即将到来之际,挥向中国彩电企业的专利大棒再一次加码。本报记者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获悉的一份专利费详细清单显示,与此前业界普遍预计的2—3美元/台大相径庭,届时对美出口彩电要付出的专利费可能高达23美元/台。
知情人士透露,此次新增加的专利费用主要来自于汤姆逊和索尼的专利。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占美国彩电销售30%以上的中国彩电厂家,以及同样面临专利麻烦的三星、松下等日韩企业,如果联合起来与汤姆逊等专利商谈判,最后的收费价格可能大大降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