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参大餐”与“红头绳”
■卢荻秋

  清蒸鲈鱼、红焖甲鱼、葱烧梅花海参……这些贫困户们平日里想都不敢想的“硬菜”,将在过大年时端上贫困户的餐桌。2006年12月27日,沈阳市铁西区耗资300万元的“两节”期间“送新衣、送医药、送年饭”活动正式启动。据悉,该区已对9982户低保户进行了调查统计,除统计每户所选大菜外,还对“节日新衣”的需求情况进行了统计。(《北京晚报》2006年12月28日)
  看到这个消息,笔者的第一反应是,铁西区政府出力不讨好,这件事情怕是又要招人骂了。上网一看,果不其然,“作秀”、“奢侈”、“混账主意”,斥责之声一片。反对意见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海参大餐”是高消费,不如把钱平均发给贫困户,落个实惠;二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吃大餐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如用这些钱办点实事;三是作出这个决定的政府官员平时吃惯了大餐,像“何不食肉糜”的那个西晋皇帝一样昏聩。
  在我看来,这些意见虽有一定的道理,但都没有考虑“过年”这个特殊的时间及其民俗背景。一顿大餐当然不能改变贫困户的日常生活条件,但把钱用来平均发放,也一样如杯水车薪,解决不了什么大问题。即便用这笔钱建个厂子什么的,对贫困户而言也未必一定如雪中送炭。贫困的原因很多,知识与能力的贫困往往是根本,那么有多少贫困人口能胜任兴建实业的工作呢?如果不能,则意义何在?至于用古代的弱智皇帝来比喻政府官员,我看更多的是意见相左之下的偏激之言,不足为训。
  
  节日期间,尤其是春节期间给困难群众送温暖,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并坚持的密切党和人民血肉联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满足国人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传统佳节的普遍心理需求的必要举措。因此,节日期间的送温暖行动,其出发点和关键点就在于,让困难群众拥有超越日常生活水平的“偶尔奢侈一回”的条件。
  我们知道,春节最为本质的意义在于它是一切的开端,是万物复苏和除旧布新的象征,也是表达最美好祈愿的仪式。这是一种渗透在国民血脉中的民族心理和性格,无论是太平盛世,还是天下纷扰,也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乡野村夫,都会在这个一年一度的日子里,酝酿起美好的情绪,打开一年的收藏,尽情去品味一种共同的民族体验。所以,世世代代在土地里刨食的穷苦农民,平日里可能连一两肉都舍不得买,却会杀猪宰羊、置办新装,欢天喜而又充满渴望地迎接新一年的到来。连苦大仇深如杨白劳者,也不会忘了在大年三十的时候,给喜儿扯上二尺红头绳。
  谁会忍心去指责这样一种“穷人式的奢侈”呢?由此,政府用送温暖的方式让“不知道海参啥味儿”的老百姓在过大年时“偶尔奢侈一回”,又怎能简单地斥之为“作秀”、“混账”呢?
  “扯上二尺红头绳”过年的时代早已一去不复返了。随着经济的发展,贫困户的生活质量也在逐渐改善,沈阳市民政局早就为低保户安装了电话。显然,这不是“奢侈”,而是体现了一种公平,体现了一种让所有人分享发展成果的美好心愿。因此,笔者反对简单指责让贫困户品尝“海参大餐”的做法——哪怕是用“不如授人以渔”的名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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