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电子机票给旅客带来极大方便的同时,也被犯罪分子盯上。10日,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对北京首例电子机票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判决。3名“80后”被告人,分别被法院以诈骗罪和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刑1到3年。
2007年北京市宣武分局接到一位购票人报案称,其上网订了8张北京到乌鲁木齐的往返机票,但在登机时得知其机票被取消,2万余元票款被骗。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河南来京人员王威、杨小龙和山东来京人员郭永刚被抓获归案。在调查中发现,诈骗嫌疑人在网站上设有浮动窗口,贩卖假机票。警方随后在嫌疑人的住地查缴了打印机、电脑、空白假机票、空白假保险单等物品。王威等三人成为本市首个被查获的电子机票诈骗团伙。
经查,2007年8月到10月间,王威伙同杨小龙、谷帅(另案处理),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虚假的“北京万里翔航空服务公司”等几个销售假电子机票窗口,并宣称上述窗口销售打折飞机票,引诱想通过网络购买电子机票的人上当。购票人决定购票后,王威和杨小龙将购票人的信息通过聊天室通报给郭永刚,由郭永刚根据上述信息,伪造电子机票行程单和保险单。
王威、郭永刚于2007年10月13日被查获归案,杨小龙于2007年10月18日被查获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定该团伙作案15起,发放54张伪造的电子机票,涉案金额近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