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汇总>航空运输
国航内蒙古公司完成2017年自查试点工作
来源:中国民航网2018-01-12 11:05:00

中国民航网 通讯员田有珍 报道:行业监管执法模式优化调整企业法定自查工作自去年5月在民航华北局内蒙古辖区内开展试点以来,在局方的科学指导和有效推动下,国航内蒙古公司法定自查试点工作于2017年年内顺利完成,取得预期效果。按照首版《自查事项清单》梳理出1640项检查内容,开展208人次检查,发现的实施类问题、符合性问题均已完成整改落实。

国航内蒙古公司此次法定自查试点工作之所以能够扎实推进并按要求落实,主要得益于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明确责任、建立机制。国航内蒙古公司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航空安全、运行服务、网络信息安全、航空安保、票据价格五个业务领域工作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国航内蒙古公司主要领导和各系统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航空安全技术部,工作组实行跨部门管理、由业务骨干组成,各工作组以建立完善自查清单为主线,与局方监管事项库对应部门充分沟通,统一领导,分工合作,定期汇总,严格实施自查,实现了局方监管事项的全覆盖。

统一标准、充分融合。国航内蒙古公司以《民航行业监管事项库》为建立《自查事项清单》的最低标准,通过系统梳理各适用条款对应于公司手册程序的检查项,对照局方检查标准细化公司检查标准,加入FSOP检查单适用项、公司手册程序内部增加项、(非民航类)通用法规及地方安全监管事项,建立符合生产运行实际的自查清单。自查清单在确保满足局方检查标准的基础上,有效扩大了检查范围。

反复对照、狠抓闭环。国航内蒙古公司建立了公司级、部门级和专项督导三级检查机制。根据局方要求,制定了《问题记录及整改单》,结合SMS系统,反复实施对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施了有效整改和闭环控制。

多次优化、持续完善。根据首轮自查实施情况,结合民航行业监管事项库和FSOP更新,以及未来系统化管理需求,国航内蒙古公司对《自查事项清单》多次进行梳理更新和结构优化。同时建立了动态完善机制,制定了《自查事项清单更新评估表》,定期对更新变化进行评估,修订《自查事项清单》。

通过开展此次法定自查试点工作,对于国航内蒙古公司建立自律型安全管理内生机制,全面落实各类法规、要求,树立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有效消除各类隐患起到了较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2018年,国航内蒙古公司将以深入融合为重点推进法定自查工作常态化管理,将《自查事项清单》进行系统化管理并持续完善,促成法定自查与现有各系统和制度的全面融合,加强自查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和管理,提高安全运行水平。

责任编辑:wanglei 000
推荐新闻:
提升安全运行能力 十堰武当山机场实现“...
深圳空管坚持细节发力做好雷雨季节保障
富蕴机场助力博乐机场实现跑道灯再利用
徐州机场侯振国:让青春之光闪耀在空防一线
南宁机场扎实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
民航厦门监管局对厦门航飞行签派员定期...
东航助力第135届广交会举办
东航江苏公司飞行员代表清明凭吊抗日航...
丰富家庭旅客出行体验!海口美兰国际机...
延吉机场新增延吉—潍坊—长沙航线
民航华北空管局技保中心动力设备室顺利...
呼和浩特机场“经呼飞”保障首乘老人无...
计划新开3条航线 海航航空旗下乌鲁木齐...
新航季 秦皇岛机场新增广州—合肥—秦皇...
阿克苏机场迎来通程航班备案高峰期
乌海机场开展特殊天气廊桥应急演练
夏秋航季,桂林机场引入新航司
山东临沂机场全面开展“三超”行李进客...
东航打造智慧物流货站软件
加格达奇机场顺利完成2024年度首次定期...
返回首页
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05024158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30065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1012006036 网络视听许可证0113657

本网站所刊登的《中国民航报》及“中国民航网”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中国民航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制作单位:中国民航网 办公电话:010-67355289 传真:010-67355289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十里河2264信箱 邮政编码:10012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7355289 举报邮箱:news@caacnews.com.cn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