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讯:11月21日,旅客陈某乘坐北海出发前往深圳的HO1260次航班接受安全检查时,被当班安全检查员告知其手提包不能随身携带。
当日晚上23时25分左右,北海机场安全检查站X光机操作员小李发现陈某随身行李过检图像中有疑似电击器的物品,遂立即通知开箱包员对该行李进行开包检查,经检查发现陈某其随身携带的行李有蹊跷,在包的的底部藏着一个电击器,而这个电击器实则与包裹是浑然一体,原来这是一个防盗式电击包。但陈某称声称是朋友送给他的,朋友只告诉他这个包不怕别人拿。依据相关规定,电击器属于乘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的违禁物品,安检员在对旅客陈某的人身及随身行李进行二次复检无误后,经请示当日值班领导,将该旅客及所查违禁品移交机场公安审查处理。
北海机场安全检查站温馨提醒广大旅客朋友,出行前请对需要携带的行李物品进行自检,避免耽误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