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网讯:为更好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确保民航机务维修系统运行平稳可控,管理局适航维修处下发了“关于落实《东北管理局落实民航局确保民航安全运行平稳可控26 条措施任务分解表》中适航维修相关任务要求的通知”,收到明传电报后,吉林监管局适航维修处对具体要求进行了研究,制定了检查计划,确定了检查单。
截至11月30日吉林监管局已完成辖区维修单位人员资质排查和维修工时管理制度有效性及执行情况的检查。
维修单位各岗位人员资质和工时管理一向是吉林监管局适航维修监管的重点工作内容,检查工作中,具体围绕人员授权清册和工时管理制度,参照AC-145-14、民航飞发[2010]15号文、维修单位培训大纲各岗位任职要求,对培训、授权、岗位知识掌握、工时管控等环节开展检查。适航监察员在检查过程中深入维修单位业务管理和生产一线,在机关各业务科室、航线车间、定检车间、生产支援车间、航材管理室,与管理助理、放行、勤务、特车司机等人员进行访谈,按照放行人员涵盖85%、其他人员涵盖55%的比例查阅维修单位各岗位培训记录,对“能提供的维修工时”与“实际维修工时”进行对比。
经过此轮对辖区维修单位的检查,各单位能够严把维修放行等重点岗位人员资质关,按时开展培训和资质评估;倒班状态下“能提供的维修工时”大于“实际维修工时”需要。但还有些具体工作仍需改善,检查中发现,还有单位未针对临时合同特车司机建立技术档案,个别已离岗人员仍在授权清册中;有的单位维修工时管理制度还需完善,如缺少工时偏差分析。
针对上述情况,吉林监管局要求相应维修单位一方面理顺培训部门与授权部门的接口管理,制定相关内部工作程序,做好临时合同人员和退出岗位人员的把控;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管理制度的定时梳理,避免系统职能缺失,为维修管理提供有效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