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郝蒙 报道:记者从民航西南管理局获悉,继之前《关于进一步运用经济调控手段提升安全管控能力的通知》、《民航西南地区引进民用运输飞机评估暂行办法》、《运行限制工作流程》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的出台,近日又相继发出了《关于完善西南地区飞行人员疲劳系数计算公式的通知》和《民航西南地区外籍飞行员引进及运行相关管理规定(暂行)》。民航西南管理局通过这种“组合拳”出击的方式,逐渐形成了更为完善的宏观调控政策体系,对切实提高安全管控效能,确保民航安全发展有着积极影响。
一直以来,飞行员疲劳系数都是作为对飞行机组疲劳管理的重要指标,对控制行业超负荷发展和航空公司超能力运行提供了重要参考,在保障飞行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航西南管理局通过对去年到今年辖区内发生的不安全事件分析,并结合整体运行状况,发现飞行员疲劳程度是造成不安全事件的根本因素。此外,西南地区由于自身特点,辖区内一半航空公司均在运行高高原航线,由于双机长运行制度,使得原系统中用于计算飞行人员疲劳系数的机组数量高于实际的可用机组数。经深入调研,西南管理局决定对辖区内航空公司飞行人员疲劳系数的计算公式进行细化,将各公司运行高高原航线的数据纳入疲劳系数的计算中,以保障统计数据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另外,有数据统计,目前西南地区共有6家运输航空公司使用外籍飞行员参加运行。随着外籍飞行员特别是非英语母语国家外籍飞行员数量的增加,语言沟通能力成为影响航班运行安全的重要因素。为此,加强对外籍飞行员的管理,是提高航空公司整体安全运营水平的要求,也是确保民航持续、健康发展的要求。
在《民航西南地区外籍飞行员引进及运行相关管理规定(暂行)》中,对航空公司的基本要求、对外籍飞行员的准入条件以及外籍飞行员的入职资质管理等方面都做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要求,航空公司要制订相应的工作程序,准确评估外籍飞行员和本公司相关运行关键岗位人员的英语水平,确保其语言交流能力能够满足运行需求,并制订相应的训练计划使其得到持续培训。除此以外,航空公司还应安排飞行经历时间不得少于1000小时的驾驶员与外籍飞行员搭配上座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