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李海燕 报道:日前,记者从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网站上看到两则行政处罚。福州、泉州两地机场分别因未按规定配备相应设施设备、未经批准实施不停航施工被民航华东局处罚。
具体情况如下:元翔(福州)国际航空港有限公司未按《民用航空运输机场安全保卫设施》的规定配备周界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并且未在要求的整改期限内完成整改。被处以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罚款一万元。
2016年12月19日起,泉州晋江国际机场飞行区内平行滑行道及B、F联络道一般区域进行不停航施工,机场并未向当局申请不停航施工许可就对该工程组织施工,也从未向当局报告过施工情况。被处以行政处罚:罚款两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