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报》、中国民航网 记者陆二佳 报道:为进一步扩大交通运输有效供给,优化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条件,加快形成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新格局,近日交通运输部、国家旅游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交通运输部网站公布。
《意见》指出,旅游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交通运输是旅游业发展的基础支撑和先决条件。要按照“坚持需求导向、协同联动、市场主导、突出特色”的基本原则,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特色突出、服务优良的旅游交通运输体系。建立健全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运行机制,基本形成“快进”“慢游”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旅游交通产品供给能力明显增强,旅游交通服务功能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有效提升的发展目标。
《意见》指出,要完善旅游交通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快进”交通网络,依托高速铁路、城际铁路、民航、高等级公路等构建“快进”交通网络,提高旅游目的地的通达性和便捷性。要鼓励旅游城市增加至主要客源地直航航线航班,优化旅游旺季航班配置;鼓励按规定开展旅游包机业务。要健全交通服务设施旅游服务功能,强化机场、火车站等客运枢纽的旅游服务功能。
《意见》指出,要推进旅游交通产品创新,发展低空飞行旅游产品。支持开发低空旅游线路,鼓励开发空中游览、航空体验、航空运动等航空旅游产品。积极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鼓励重点旅游城市及符合条件的旅游区开辟低空旅游航线。推动通用机场建设,建设低空旅游产业园、通航旅游小镇与飞行营地。支持低空旅游通用航空装备自主研制,打造低空飞行旅游装备及配套的专业化生产和产业化应用基地。同时,要提升旅游运输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试点示范的引领作用,在空中游览等领域推动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
据悉,民航局积极推动红色旅游发展,在机场建设、航线航班、票价优惠等多方面支持了红色旅游发展, 为改善红色旅游地区的基础设施、通达条件, 促进老区振兴、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民航局在民航新疆管理局辖区范围内开展“通用航空+旅游”试点,是辖区范围内通航企业可开展距起降点超过40千米半径范围内的空中游览经营项目,原则上暂以300千米为限,该内容在民航局取得立法部门授权后可正式实施。
点击查看:《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